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办事指南
一、概述
失业人员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
二、适用范围
符合申领阶段性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办理条件的失业人员
三、政策依据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龙岩市财政局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龙人社〔2020〕180号)
四、办理条件
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
(三)参保缴费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
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对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个人不缴费的农民工失业人员,可以领取临时生活补助。
五、办理程序
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长汀县汀州镇梅林路2号长汀县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大厅2号窗口审核,填写《失业补助金(临时生活补助)申领登记表》或到福建省12333公共服务平台(http://220.160.52.229:9001/ggfwwt-auth/loginperson)申请办理。
六、需提交材料
(一)窗口办理: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银行卡复印件。
(二)网上办理:无需提供材料
七、办理时限:即办